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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原始思维》* 后的一些感想
冬小麦 发表于 2005-12-25 23:04:37
前言:说实话,阅读列维—布留尔这本书首先留给我最深印象的就是它极强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或称之为“欧洲文化中心主义”色彩。从本书的译后记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与列维—布留尔所属的学派以及他成书的年代是有密切关系的。在书中他多次使用“低等民族”、“野蛮人”、“不发达民族”等词语,将除西欧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之外的其他广大亚非拉以及大洋洲的有色人种组成的社会称为“低级社会”,这种将西方看成主体,将西方之外的社会看成客体,看成被克服或者是被同情、理解的对象的观念,无疑是典型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其实,在人类学诞生之初就已经包含了这种观念。人类学属于社会科学,而社会科学是彻底的西方现代性的产物,19世纪后期出现的对社会科学的划分就是西方建立其主体性的体现,它将社会科学划分为六种学科: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和东方学。历史学和社会学是专门针对西方文明而言的研究,而人类学和东方学则是对非西方文明的研究,这一体系的建立就已经确立了社会科学中“欧洲文化中心主义”的研究基调,因此列维—布留尔的这本书带有如此强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色彩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70、80年代出现了大量批判“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学者及著作,他们试图以东方或者说中国中心观来对抗“西方文化中心主义”,例如美国学者柯文以及他那本非常著名的书《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就是在这一浪潮中颇具代表性的例子。但是,这只是一种天真的想法,这种“对抗”用罗岗老师的话来说只是“翻烙饼”,因为首先“西方文化中心主义”不仅是一种观念,也是在经济、科学技术、政治、军事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的、现实的力量。只要这种现实的力量还存在着,那么单纯观念上的批判并不能消除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其次,“东方文化中心主义”或“中国文化中心主义”也不是可以任意加以制造的观念,任何一种文化中心主义都不可能通过纯粹观念上的批判加以否定,也不可能通过纯粹观念上的倡导而得以确立。在汉唐时期,从来没有人谈“中心”,但当时的中国却是世界文化中心之一;今天,许多中国人都在谈“中心”,但世界文化的中心并不在中国。中国今后能否再度成为世界文化中心,完全取决于它在经济、科学技术、政治、军事等方面的综合力量。因此,我们要做的不是单纯的“翻烙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应该反省生产出这种“中心”与“边缘”对立地位的机制本身,而不是仅仅改变“中心”与“边缘”的地位。 在我看来《原始思维》一书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互渗律”,列维—布留尔认为“互渗律”是支配“原始人”的思维的最基本规律。“互渗”英译为participation,意即“共同参加”,列维—布留尔用这个术语指的是存在物或客体通过一定方式(如通过巫术、接触等)占有其他客体的神秘属性1。 1见本书第495页。 2见《原始思维》第71页。
只看这样抽象的定义是很难理解其实际含义的,列维—布留尔举了很多不同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互渗律”,它不仅仅是一种时间先后上的关联,也不只是因果性原则的不正确应用,它是一种存在于集体表象中的特殊关联。列维—布留尔认为“互渗律”的另一大特点是不关心矛盾,他在谈到“原逻辑”的时候说道:“它(原逻辑)首先是和主要是服从于‘互渗律’。具有这种趋向的思维并不怎么害怕矛盾(这一点使它在我们的眼里成为完全荒谬的东西),但它也不尽力去避免矛盾。它往往是以完全不关心的态度来对待矛盾的,这一情况使我们很难于探索这种思维的过程。”2但其实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因为既然“互渗律”是原始人思维所特有的规律,原始人的思维活动都遵循这一规律进行,那么在我们眼中(即我们现代人的逻辑思维之下)看来是矛盾的事物,在他们那里根本就不认为是矛盾。他们认为不存在矛盾,当然就更谈不上去“关心”还是“不关心”了。因为我始终认为原始人的思维也是很有逻辑的,只不过与我们今天现代人所拥有的理性的实证的逻辑不同而已,但是它同样严谨,同样自成体系,而且一点也不简单,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复杂的,原始人运用它来对丰富多彩的物质世界仔细和精确的加以分类和排列,所以我们不能站在我们现代逻辑的立场去判断他们的思维与行动。要想理解原始人的思维,就必须完全遵照他们的思维逻辑与思维规律来思考,要不然我们就会把原本他们看作很平常的事物看作古怪异常。当然,要做到百分之百的理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毕竟已经不是原始人了,我们的思维从生下来开始就已经根深蒂固是现代人的逻辑思维了,但是我们仍然要尝试尽量去贴近和理解,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就是原始人的思维体系和我们现代人的思维体系之间的差异性,因此要避免试图用我们的逻辑观念去解释原始人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了这一点才可能进行下一步的研究,才可能避免错误与矛盾的解释。
我认为“互渗律”可以说成是一种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神秘关联,这种说法更通俗,而且我相信也没有违背列维—布留尔对于“互渗律”的定义。原始人之所以会遵循“互渗律”,是因为他们相信“互渗律”可以用来解释人和物的神秘力量和属性。其实,思维的产生就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为什么太阳会发出光和热?”,“为什么会有打雷和闪电?”,“人为什么会死?”……这些问题我们现代人会问,原始人也会问,我们现代人用科学和实证的方法来解释这一切,而原始人就用以“互渗律”为支配的“原逻辑思维”来解释这一切,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其实是相同的,现代人和原始人思维的目的都是为了能满意的解释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使我们的生活充满意义。因此,可以说从原始的野蛮社会到现代的科技社会人类的思维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有了这种思想为指导,我们就可以更好的打通原始与现代之间的联系,从历史的角度整合全人类的经验。
从具体的实例看,在本书最后一章的第三节中,列维—布留尔提到了神话所表现的互渗以及其意义。列维—布留尔提出了一个假设,即神话是原始思维的产物,是原始思维力图实现那种已经不再被直接感到的互渗时才出现的。因此,神话的意义主要在于让倾听神话的原始人重新感受那种不再是活生生现实的互渗,重要的是这种神秘因素而不是神话本身的内容。“只是这种因素才给神话赋予了价值,赋予了社会意义;而且我甚至可以补充说赋予了力量。”3后面他还举了一个近代的例子,就是圣经被作为圣
总的来说,我认为原始人的思维方式与我们现代人截然不同,但是思维本质又是相同的。因此,我们要抓住这种“异”与“同”来研究原始与现代,这种思想不仅应该运用于人类学的研究中,也可以运用于一切涉及到原始与现代相关联的学科之中。我相信这将对我们进行整个人类文化的研究大有益处。
☆[法]列维—布留尔著《原始思维》 商务印书馆 1981年版
3见本书第436页。
4见本书第437页。
